2018年2月25日 星期日

王淮注釋《老子探義》導讀 (51)2018/02/26 卷上第三十一章

王淮注釋《老子探義》導讀 (51)2018/02/26
卷上第三十一章/臺灣商務(初版)

------
夫佳兵者,不祥之器。
物或惡之,故有道者不處。
兵者不祥之器,非君子之器,不得已而用之,恬淡為上。勝而不美,而美之者,是樂殺人。夫樂殺人者,則不可以得志於天下矣。
------

這是老子對「軍事」的態度:兵者不祥之器。

兵,不一定是專指「軍事戰爭」,任可衝突,商業的,人際的,到最後的解決方法如果只能是「消除對方」,也就是不容他人。
那麼,這樣的發展,引起這種發展的心態:不祥。

不祥,是指,在勝利之後,「某些更大的負面效果」,無可避免的會來臨對勝者之一方。

因之,佳兵,即很有戰爭威力的東東,要不祥的視之,因為,久了,手有佳兵,很難不去「樂殺人」。

有「樂殺人」之心態,即別人都一定要臣服於我的心態,這樣的人,「夫樂殺人者,則不可以得志於天下矣。」

但,基本人性是這樣的:如果你有佳兵,也可以說,資金、聰明、計謀、人力等 ,如果你有這些優勢,
人,對是人這種生物,很難不會去想要「修理別人」。

故老子戒:勝而不美,而美之者,是樂殺人。

想要修理別人,到樂殺人,是一條高速公路。二戰即是範例。

原本只是「 資源的爭奪」,最後,則是以「殺多少人」為高興!

人類!啊!

王淮案:
貴愛其身則可以寄託天下者,豈有樂殺人而可以得志於天下者乎?

能不樂殺人嗎?這是要修行。
修行的方向是「貴愛其身」,尊重「自己生命」的人,才會將心比心,把他人也當成是人。

一天到晚喊大口號的人,往往最易把別人當成「可處理的物」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